新冠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适用1217岁

新冠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

(适用12-17岁人群)
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(新冠肺炎,COVID-19)为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,多数患者预后良好,少数患者病情危重。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策略,为适龄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。

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,每次剂量为0.5ml。

共接种2剂,间隔3-8周。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。

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。

1.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。

2.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,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免疫效果。

3.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接种后如需进行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等应急接种可以不考虑与本疫苗的接种间隔。

4.与其他疫苗一样,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对所有受种者产生%的保护效果。

5.接种后如发生不良反应给受种者造成死亡、严重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,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,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补偿。

接种疫苗后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,还包括局部瘙痒、肿胀、硬结和红晕等,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,还包括发热、肌肉痛、头痛、咳嗽、腹泻、恶心、厌食和过敏等。详见说明书。

1.以前接种其它品种灭活疫苗出现过敏者,及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过敏者;

2.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过敏性休克、血管性水肿、喉头水肿、严重哮喘发作、呼吸窘迫等);

3.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急性脊髓炎、其他炎症性脱髓鞘疾病:包括多发性硬化、吉兰-巴雷综合征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等);

4.正在发热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(如重要脏器功能失代偿);

5.妊娠期女性。

根据监护人提供的受种者健康状况,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第针次:

○建议接种○推迟接种(原因):○不宜接种(原因):

填表医生:接种/告知日期:年月日

联系接种单位(签章):

接种疫苗后如出现身体不适,可电话咨询接种点医生,必要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

医疗机构名称: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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